癌癥的發生與情志因素的關系
李哲所長的論文《癌癥的發生與情志因素的關系》收錄在《中華醫學新論》1995年卷第2冊
癌癥的發生、發展,除與機體素質,生活環境,飲食勞傷有關外,情志因素也是一個重要病因,而且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注意。下面僅就癌癥與情志的關系談點粗淺看法。
一、情志因素是致發癌癥的重要病因之一
情志活動,泛指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情志的變化,簡稱七情,是精神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七情的嚴重失調,是致發癌癥的重要內因之一。對此,祖國醫學早有認識。《素問·疏五過論》最早提到的“脫營”和“失精”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精神壓抑。文中說:“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后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后貧,名曰失精。”這兩種病都與現在的惡性腫瘤相似。清代醫學家張璐解釋說:“夫脫營者,精氣內奪,五志之火煎迫為患,所以動輒煩冤喘促……初如痰核,久則漸大如石,破后無膿,惟流血水,乃百死一生之癥。”《景岳全書》也說:“噎膈一癥,必以憂愁、思慮、積勞、積郁或酒色過度損傷而成。”隋《諸病源候論》指出:“憂恚則氣結,氣結則不宜流使噎(食管癌)”。金元四大家的張子和,力主五積六聚當從郁斷,并認為“始因氣動而因有所成者,謂積聚、癥瘕、瘤氣、癭起、結核……”(《儒門親事》卷十)。《素問·血氣形志篇》對噎膈反胃(包括食管癌、賁門癌、胃癌)一癥認為,此乃“暴憂之病也”。后世許多醫家名著,對這些證候,也力主多由精神刺激而形成。這是祖國醫學十分強調的精神因素與癌癥生成的關系。近幾年來,我通過對856例癌癥患者的調查、研究中發現,這856例中,有685例病人在精神上受過刺激、壓抑,或愛生悶氣,或性格暴躁,或過分惱怒、憂傷,約占調查總數的80%。這些病人均屬“喜怒不節則傷藏,傷藏則病起于陰也”(《靈樞,百病始生》)。陰癥則寒,這也是癌癥患者寒型和偏寒型證候居多的原因之一。
祖國醫學關于情志因素對癌癥影響的論述,現代醫學也有類似研究。美國癌癥研究所經研究發現,許多疾病都與精神因素有著密切的關系,對癌癥的發生和發展影響很大,尤其是抑郁精神狀態,被稱為“癌癥性格”。“癌癥易在受到挫折而無法擺脫困境,情緒沮喪的人中發生。表面上逆來順受毫無怒言,內心卻怒氣沖天,痛苦不堪的情緒,會破壞人體免疫系統,從而影響機體抵抗癌癥的能力。”聯合國衛生組織在查明癌癥性格的基礎上,為解除精神因素對癌癥的影響,特提出三點建議:①對不幸發生的事持正確態度,不要過于憂傷。②及早察覺過度緊張和壓力的跡象,自覺改變生活方式,加以解除。③如果你性格內向、深沉,要積極主動與別人交心,不要孤立自己。美國一位醫生通過對122例癌癥患者研究后也認為,“情緒可能是癌癥的活化劑”。日本一位學者也指出,消極的生活方式,可使癌癥發病率增加2至3倍。按西醫而論:“腫瘤是機體組織細胞在某種內在因素影響的基礎上,由于外界致癌因素(物理、化學及生物等)的作用,而發生一系列質的改變,形成的一種異常增生”所致。而腫瘤形成的主要內因之一,就是精神因素。因“大腦皮層是人精神活動的主要器官大腦皮層的機能狀態又對人體各器官的病理過程起著重要影響。若是長期的過度刺激中樞神經系統,可導致大腦皮層的興奮抑制失調,甚至造成人體機能活動失去平衡,而可能表現在某一局部器官發生異常的組織增生(腫瘤)”。這些事實足以說明,精神因素對腫瘤發生有著密切關系。
情志活動雖然能影響機體生理功能發生某種改變而致發癌癥,但由于人體臟腑組織,特別是五臟所藏之“神”對“情”的主宰和控制,對外來刺激具有一定的調節作用,使其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所以一般情況下并不容易引發癌癥。其致癌與否,主要取決于體質的強弱,氣血的滯暢,心神的壯怯,以及情志刺激的強度和時間。就一般而言,體質強壯,氣血流暢,心神壯勇者,多不會致發癌癥;而體質虛弱,氣血壅滯,心神怯懦者,較易成為致發癌癥的主因;但又必須看到,即使體強神壯、氣血沖和,然而突然的過度的精神創傷或長期的情志刺激,超過了人體生理調節范圍,仍可導致癌癥。這就是情志因素致發癌癥的原因所在。
二、情志因素致發癌癥的特點
古今中外研究證明,致發癌癥的因素很多,作用各異,但總有“七情”內傷、“六淫”侵入之內因與外因之說。“七情”內傷、不同于“六淫”。謂之風、寒、暑、濕、燥、火(熱)的六淫侵入人體,主要是從皮膚及口鼻而入;而七情內傷,則直接影響相應的內臟。所以情志致發癌癥的特點有三:
一是直接傷及內臟,病起內因。宋代陳無擇認為,五臟情志所傷為內因。七情致病,不是由口鼻、皮毛而入,而是直接傷及內臟,病起內因。《素問·天元紀大論》說:“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思憂恐”。《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亦說:肝“在志為怒”,心“在志為喜”,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又說:“怒傷肝”、“喜傷心”、“思傷脾”、“憂傷肺”、“恐傷腎”。祖國醫學的論述,明確指出了五臟藏精化神、神能生情的生理作用。由于情志產生于五臟,又作用于五臟,所以情志的異常變化,就必然對相應的臟器產生影響,使其發生生理變化。然而,各種情志的刺激,雖可影響五臟,但以影響心、肝、脾三臟為多見。《靈樞·口問》說:“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故悲哀愁憂則心動,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所以才有“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素問·靈蘭秘典論》)的說法。明代薛立齋在《外科樞要》中說:“筋瘤”之作,首在“怒動肝火”;肉瘤之生,始于“郁結傷脾”。但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大怒雖可傷肝,也可傷脾,因肝旺則乘脾;思雖可傷脾,也可傷心,因“心主神明”,“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也”。這就是心神受損,可涉及其他臟腑而互相影響的道理所在。
二是內傷體虛,外邪侵入。《素問·調經論》說:“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消則脈空虛,因寒飲食寒氣熏滿,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素問·遺篇刺法論》亦說:“正氣存內,邪不可干”。但由于過度的喜怒情志變化,使經脈氣血空虛,正氣虛弱,給寒邪侵入人體創造了乘虛而入的條件,并與情志傷及的臟腑同時作用于機體,造成“氣血逆亂,神不守舍,乃病矣。”所以《靈樞·九針論》說:“四時八風之客于經絡之中,為瘤病者也”。《刺節真邪論》也指出:“虛邪之入于身也深,寒與熱相搏,久留而內著”,即可分別發為“筋溜”、“腸溜”、“昔溜”、“骨疽”和“肉疽”等。由此可見,癌癥始于內傷七情,正氣受損,又引邪氣侵入,在正不抗邪中發生。
三是內外合邪,病情惡化。中醫學的病因學研究,大體可分為六淫邪氣侵襲為“外因”,情志所傷為“內因”。對于癌癥發生的原因,亦認為:“積之成者,正氣不足,而后邪氣踞之。”“正氣不足”源于“內因”,“邪氣踞之”源于“外因”,二氣相搏,機體受損,造成情志與病痛連鎖反應,使病情惡化,集多種失調與紊亂同時作用于病體之上,使內傷的情志“雪上加霜”,使邪氣更加泛濫,這就是內外合邪、衰竭之快的原因所在。從以上三個特點可以看出,由于情志變化的不同,反映在形體上、精神上、氣血上的變化各異。“怒則氣上”,血隨氣上逆;“喜則氣緩”,營衛通利;“悲則氣消”,上焦不通,肺氣消損;“恐則氣下”,腎氣不升,反陷于下;“驚則氣亂”,心無所主,氣機紊亂;“思則氣結”,心存神歸,脾氣留中不行。因而造成氣血運行不暢,出現陰陽失調,氣滯、血瘀、食積、痰聚、毒蓄等病理變化,導致癌瘤形成。這就是情志因素致癌的最大特點。
三、情志因素對癌癥治療的影響
情志因素不僅是癌癥發生的重要病因之一,而且對癌癥治療也有重要影響。所以,在治療中要十分注意情志的變化。《素問·移精變氣論》說:“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在外……所以小病必大,大病必死”。《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亦說:“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依我臨床所見,癌癥患者在治療中,凡內無思想之憂,外無“人事”之患,精神愉快,情緒安定,豁達、樂觀,密切配合治療者,可使五臟安和,氣機調暢,有利于增強正氣,促進病愈;而憂思郁怒,精神悲觀,心情緊張,性急煩惱,情緒波動者,可傷及五臟,影響氣機,削弱正氣,不僅使病情加重,甚至加速死亡的,也屢見不鮮。
我有一患者,因性格暴躁,肝郁氣滯,火灼肝經而患肝癌。找我醫治時,已是臥床不起。經十幾天的治療,腹水消失,飲食增加,體力增強,生活可以自理。正在病情明顯好轉時,鄰居找茬與其70歲老母發生爭吵,他按捺不住,沖出門外,與鄰居對吵起來。這一氣使其病情急轉直下,又臥床不起。沒過幾天,因肝氣上逆,血隨氣上,吐血而死。另一患者則與其完全相反。這是一個病情十分危重的回族肺癌患者,家屬已為他備下了裹尸白布和水泥棺材蓋板。來診服藥后,病情緩解,他詼諧地對家人說:“上帝嫌我瘦,不要我,我就回來了。”服藥治療期間,他情緒安穩,無憂無慮地聽音樂,看電視,講故事,自尋其樂。藥效和良好的心境互為促進,使他病情迅速好轉,癌瘤消失,恢復健康,愉快地上班工作了。像這樣的例子,在我醫治的病人中很多。我主張對病人要“觀其志意”、“順其志”而施治,嚴其禁忌,以戒其欲。這正如《靈樞·師傳》所說:“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告之以其敗,語之以其善,導之以其所便,開之以其所苦,雖有無道之人,惡有不聽者乎。”否則“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這已成為我們治病的一條規矩。并明確地把“情志禁忌”寫入《患者須知》中,讓病人明白“治”與“養”的關系,保持情緒的安定樂觀,不急不躁,密切配合治療,等待疾病的逐步好轉、痊愈,取得滿意的療效。反之,正如《素問·湯液醪醴論》所說:若“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神弛壞,榮泣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若是精神受到壓抑,恐癌懼怕,一旦精神崩潰,對治療十分不利。現代醫學認為,癌癥是人體免疫力下降和各種致癌因素作用而導致的一種全身性疾病。因此,提高免疫力,是戰勝癌癥的根本途徑。人體的免疫監護系統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中與神經系統關系最為密切。一個人如果長期處于緊張狀態,情緒憂郁,悲觀失望,體內的免疫監護功能就會降低,使抗癌抗體和免疫淋巴細胞減少、戰斗力下降,于是癌細胞就會乘機迅速生長,直接影響治療效果和預后。反之,倘若病人能保持良好的心境,樹立戰勝癌魔的信心,加上合理的施治,人體抗癌抗體的含量就會大增,抗癌細胞的活力就會成倍增加,治療效果也就會明顯提高。
癌腫的自然消失,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精神因素對癌癥演變的重要影響。一些醫學專家認為,在自然消退的癌癥患者中,大多數是性格開朗的人。美國一個女癌癥患者,經過外科手術和放射治療,癌仍在擴大。1978年她讀了一本感覺圖像的書,于是決定試一試。她每天3至4次在腦海里“放電影”:“我看到我的孫子們在玩耍。我看到好細胞在吃壞細胞。”1984年,她身上的癌腫全部消失了。不少病人采用這種意志療法,也治愈了癌癥。一些康復的癌癥患者說,沒有任何“自動緩解”,他們是經過一番奮斗才成功的。
七情與癌癥演變密切關系說明,癌癥病人既需要藥物治療,也需要精神治療。在醫療實踐中,我把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收到良好的效果。
癌癥在許多人心目中,是死亡的同義詞。因此,不少醫務人員和家屬怕病人知道自已患了癌癥,會增加思想負擔,加速病情的發展,因而采取保密的辦法。根據臨床體會,我認為,這樣做對那些意志脆弱的癌癥患者是必要的,特別是對病情危重的癌癥患者,更不宜告訴其全部真情,以免使其精神崩潰。然而,對那些意志堅強的癌癥患者,讓他們了解病情,調動其主觀能動性,使之在精神上很好地配合治療,對預后是十分有利的。
癌癥不僅給患者帶來沉重的打擊,而且對其家屬承受的壓力比病人還要大。為了緩解患者的精神壓力,家屬應首先把握好自己的情緒,對患者要積極開導和鼓勵,使其保持良好的心境,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使其早日痊愈。
人之癌癥,是機體受損,陰陽失調,氣血瘀滯,體虛邪入,蓄毒積聚所致發的局部強烈惡性病變的結果。其病因大體包括機體素質、精神因素、遺傳影響、年齡關系、飲食勞傷、外邪侵入、生活環境、他病轉變、醫源性影響和生物誘因等。然而,人的情志變化在諸因素中,占有重要位置,所以《素問·移精變氣論》說:“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這一論述,足以說明人之情志對癌癥的發生、發展、治療和預后都有很大的影響。它是人之生命的中流砥柱,不可忽視。
1994年2月于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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